交通事故鉴定时限需要在事故发生后10日内确定。如果需要检验,需要在检验结果出来后5天内确定。一般检查时间不会超过20天。超过20日的,需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接下来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青岛交通事故鉴定时限有哪些?
不需要鉴定检验的,应当在10日内确定。 需要检测的,在结果确定后5日内做出认定。 检查时间一般不超过20天,最长60天。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 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当在扣押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十七条
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勘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检应当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进行。
现场勘查结束后三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精神疾病的鉴定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完成检验鉴定的期限,约定期限不得超过20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后多久结案?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后没有异议,可以结案。 法定生效时间为责任出具后15天。 理由:善后不是交警的责任,除了双方委托交警主持协商。 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提醒,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走法律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多久才能提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五天内才能提车。 事故车辆调查完毕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后五日内通知知情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被扣留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