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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Tags: 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交通环境、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交通部门名称和日期。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为10天。接下来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青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和事故原因分析;

  4.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者事故原因;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

青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定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一般为十天。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提醒,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复议机关是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当事人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查限于一次。